发布时间:2017-11-03新闻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1.干部档案要定期进行统计,确保管理的干部档案与所管干部相符。
2.每年年中和年末对所管干部档案必须进行严格的统计和核对,做到所管干部与在册档案相符,发现缺少,及时查找。
3.及时将每年年中和年末干部人事档案统计核对情况,报上一级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
4.干部调动、退离休、死亡后,应及时进行档案转递、分类保管,随时做好接收转出变动情况的登记以及档案数字统计。
5.每月检查一次借出人事档案的归还情况,及时清点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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