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区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111号)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对本部门教职工开展全面排查,对纳入《全国中高风险区县列表》(随时更新)的来(返)校人员全部列入重点排查范围;并及时报送学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组。
二、教职工应当做好个人防护,规避感染风险,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防控距离,减少在校期间非必要流动,建议乘坐私家车或校车上下班,尽量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三、各教学单位须加强对因病请假的教师管理。学院教师一旦出现咳嗽、咽痛、乏力、肌肉酸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等异常症状,及时报告学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组,自觉实施居家隔离,必要时就地就医。
四、减少非必要的离呼外出,对因公因事请假的教职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其中,离呼去往低风险地区应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修订)》(内医校发[2017]6号)执行;离呼去往有中高风险社区(街道)地区,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后,向分管人事的校领导说明请假原因后再执行。
五、学校将随时更新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学校要求,随时调整防控措施。自2020年12月2日0时起,将满洲里市东山街道办事处划定为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并实施相应管控措施。满洲里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教职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