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内医党发〔2015〕40号)、《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内医党发〔2015〕41号),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岗位聘用工作在内蒙古医科大学党委及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单位应成立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
二、聘用范围
学校本部在编在岗及同工同酬的教职工。
三、聘用岗位
以《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内医党发〔2015〕40号)为依据,各单位在空岗范围内采取续聘的方式开展此轮聘用工作。其中,新成立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核定岗位。
四、聘用条件
(一)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内医党发〔2015〕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由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聘用条件,于7月8日前送人事处备案。
(二)各单位在岗位聘用工作中,要突出质量导向,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聘用的首要条件,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淡化岗位聘用条件中论文数量的要求,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评价。
五、聘用期限
本次聘任期限为3年,从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六、聘用程序
(一)组织申报。教职工根据本单位空岗情况及聘用条件提出岗位聘用申请,并将《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聘用个人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
(二)审核推荐。各单位根据聘用细则,审核确定各级各类岗位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岗位聘用结果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审定。学校各类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
(四)校内公示。对学校党委审定的拟聘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批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材料报送自治区相关部门核准备案。
七、相关说明
(一)岗位晋升
各级各类岗位原则上要逐级聘用,不得越级晋升。对于业绩突出、岗位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越级聘用,越级聘用要从严控制。对于跨专业技术岗位层级聘用的人员,只可以聘用至高一层级内最低等级岗位。
教职工在现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满2年,且聘期考核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若所在单位高一层级岗位有空余且满足新岗位聘用条件,可提出岗位晋升申请。
(二)业绩成果时间界定
本次岗位聘用,业绩成果时间界定范围为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三)资历资格时间界定
取得资格年限 |
取得资格对应时间范围 |
年限<3年 |
2018年1月1日至今 |
3年≤年限<6年 |
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
6年≤年限<9年 |
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
年限≥9年 |
2011年12月31日之前 |
八、聘期考核
(一)截止2021年5月31日,上一轮岗位聘用期限已满,聘期考核与2021年岗位聘用工作同时开展,由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全面考核教职工聘期内履职情况、岗位工作量完成情况及各方面表现,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九、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聘用条件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择优聘用;对于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职工,可降低其聘用岗位等级。
(二)2021年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聘用人员,不占本单位当年岗位职数,但要符合拟聘岗位的聘用条件。
(三)满足专业技术各层级内最低等级岗位聘用条件人数超出岗位设置数的单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内聘。待学校重新核定各单位编制、岗位数量,制定新一轮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后,将严格按各单位岗位设置数量和聘用条件进行聘用。
(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共内蒙古医科大学委员会党校建设的方案》(内医党发[2020]58号),党校教研室允许2~3名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聘用至该岗位。
(五)学术期刊编辑部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2~3名编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六)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7月14日前,将本单位2021年岗位聘用报告(含聘用情况及公示时间、公示结果等相关情况)、《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情况总表》《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内蒙古医科大学续聘人员花名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用备案表》、“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聘用情况”、“2021年拟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综合简介表ppt”、拟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相关佐证材料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岗位聘用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必要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八)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内医党发〔2015〕41号)规定执行,与此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此通知为准。此通知涉及相关表格,在人事处网页人事文件栏下载。
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聘用个人申请表
2.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情况总表
3.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
4.内蒙古医科大学续聘人员花名册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
6.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
7.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用备案表
8.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聘用情况
9.2021年拟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综合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