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医人发〔2022〕8号
各单位、部门:
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简称兼职管理办法)文件,现对全校教职工开展校外兼职备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于2021年6月9日起在校外兼职且尚未履行兼职备案手续的在岗人员。
二、备案要求
(一)严格按照“兼职管理办法”备案流程执行。
(二)请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备案:
1.聘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校外兼职材料送组织部审批;
2.其他人员的校外兼职材料送人事处备案。
三、报送材料
(一)聘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人员校外兼职需按文件要求向组织部提供相应材料。
(二)其他人员校外兼职需提供下列材料:
1.《内蒙古医科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
2. 是否取酬说明、会议记录复印件及公示情况;
3.《内蒙古医科大学校外兼职人员统计表》。
四、请各单位、部门务于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9点前将校外兼职备案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送相关部门备案。
联系电话:0471-6653076
此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