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人条件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报告并签字盖章。
2.《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报表》不加盖任何公章。
3.中医学院、蒙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可推荐指导老师4名,其他各单位、各部门可推荐指导老师2名,继承人不限名额,申报材料请于11月22日(星期一)17点前送人事处专技科。
附件:1.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遴选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医科大学推荐申报人员一览表
联系人:丁凡平 吴慧敏
联系电话:0471-6653080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