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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8新闻来源:内蒙古医学院人事处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从2011年起,实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申请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三、申报渠道和选拔认定

        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的用人单位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选拔认定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计划入选者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通讯评审、现场答辩、社会公示等程序产生。

        四、支持措施

        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与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支持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入选者的后续支持、跟踪培养和考核管理等政策措施。

        五、申报要求

        1、申报者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统一通过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填报。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2、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附件材料、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文档)等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3、所需材料需要从人事处网站下载,按如下提示操作。

        (1)解压缩后安装软件,双击桌面上的快捷方式进入。

        (2)选择文档类型,点击新建文档或编辑文档按钮,选择保存文件的位置,打开文档进行编辑。

        (3)填写前请认真阅读《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客户端操作手册》。

        (4)修改文档时也必须进入系统,点击编辑文档按钮修改。

        (5)填写完毕后,必须单击第一页左上方的内容校核按钮,通过之后方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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