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我校2011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本年度6月30日之前退休的教职工不参加考核。
二、组织领导
各单位、部门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具体负责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
三、考核办法
(一)各单位、部门根据每个工作岗位说明书确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对教职工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经民主评议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部门在编人员总人数的15%以内。
(二)考核优秀等次人员须经各单位、部门公示后,报人事处备案。
(三)管理岗位中,处级干部(含双肩挑,非领导职务)由组织部负责考核。
(四)专业技术岗位、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考核。
(五)临床医学部编制的在各附属医院工作的教职工,随所在医院科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临床医学部备案后报人事处。
四、时间安排
(一)2011年12月30日前,各单位将考核工作小组名单报学校人事处。
(二)2012年1月9日前,各单位、部门开展考核工作,并将本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各等次人员名单、年度考核登记表报人事处。
五、其它
(一)考核结果直接关系到教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高效,考核结果公正、准确,使年度考核工作真正发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医疗等各项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二)相关表格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xls;
2、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此表请反正面打印)
3、内蒙古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