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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及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8新闻来源:内蒙古医学院人事处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2012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及调整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8号)要求,学校决定对我校“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进行全面考核及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及调整对象

(一)2010年入选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二)符合入选条件的新申报人选。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业务能力及被批准为该工程人选后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素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和学术道德、敬业奉献精神、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等。

(二)承担科研项目:已承担的科研项目名称、经费数额、进展情况等。

(三)学术技术成果:已完成的研究项目、发表论文、出版学术著作、申请专利、成果获奖、社会经济效益、国家学术交流与作用等。

(四)学术技术带头人作用:所领导的研究活动规模、人员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人才培养(研究生培养情况及研究成员职务、职称晋升情况等)、外部协作关系等。

三、选拔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态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为科学而拼搏奉献的精神;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业绩突出。

(二)第一、二层次人选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应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能准确把握本学科领域国际、国内发展方向,学术思想活跃,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研究成绩显著,处于区内领先水平,有的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2、从事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的,应有较大发明创造和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能力,处于区内领先地位,有的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应具有一定知名度,成果有创见性,为同行所公认,对学科、专业发展以及两个文明建设有突出贡献,社会效益显著。

四、考核申报要求

(一)过去已入选第二层次的人选,如年龄超过45岁,且已不承担任何课题的,将不再作为该工程人选进行申报。

(二)凡经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给予第一、二层次人选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人员,在这次考核中要详细如实填写项目进度及经费使用情况;已完成项目的,要提交完成报告。

(三)考核申报人员要填写《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19日前将考核材料及电子版报人事处。

附件1: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情况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调整第一、二层次人员一览表.doc

附件3:内蒙古医学院2010年入选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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