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1新闻来源:内蒙古医学院人事处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热烈庆祝第28个教师节,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履行人民教师崇高使命,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教育部在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各二级学院推荐不多于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注:每省份各推荐2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请于2012514日前向人事处报送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2.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3.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

  4.重点是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附件:

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为保证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514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具体材料为:

  1.推荐工作报告一份(请加盖公章,领导签字)。

  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简历。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行政职务、联系方式(手机)、身份证号码、曾获主要荣誉称号。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请从初中填起。

  3.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学院”。同时,请提供彩色工作照3-5张(电子版)。

  4.推荐人选简要事迹材料。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300-4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

  5.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6653080

  电子邮箱:immcrsc@yahoo.cn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