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热烈庆祝第28个教师节,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履行人民教师崇高使命,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教育部在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各二级学院推荐不多于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注:每省份各推荐2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请于2012年5月14日前向人事处报送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2.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3.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
4.重点是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附件:
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为保证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5月14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具体材料为:
1.推荐工作报告一份(请加盖公章,领导签字)。
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简历。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行政职务、联系方式(手机)、身份证号码、曾获主要荣誉称号。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请从初中填起。
3.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学院”。同时,请提供彩色工作照3-5张(电子版)。
4.推荐人选简要事迹材料。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300-4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
5.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6653080
电子邮箱:immcrsc@yaho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