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人事与编制管理,严明行政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长期占用编制不在岗的工作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个月。在公示期间,本人回校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期回校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我校将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其与学校劳动关系,办理减编手续,其人事档案移交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现将有关人员公示如下:
额尔敦 吴 俊 梁晶冰 敖有光 刘爱锋 方永圣
白绍华 闫小林 闫文英 花 儿 包兰兰 包春梅
文建生 韩晓环 斯钦图 白文明
公示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2月25日
手续办理地点:人事处(金山校区E座314室)
联系人:吴 波 联系电话:6653047
此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