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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草原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5新闻来源: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人才工作要点》和十大“百人计划”实施方案总体安排,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3年度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草原英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创新人才团队申报条件

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围绕“五大基地、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和经济带”,以“人才+项目+团队+基地”为主要培养方式,坚持重大项目、技术、资本与人才智力紧密结合,服务于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涉及的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

团队应依托我区优势企事业单位某一特定研发项目或科技成果来设立(已经通过立项或评审),一般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若干核心成员组成。核心成员不能同时受聘两个以上申报团队。根据项目大小、科技含量、预期贡献等,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团队设立期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5年。

产业创新人才团队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拥有对我区产业转型升级起关键作用的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或其他高新技术类、特色产业类项目,具备突破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2)团队能够做到产学研结合紧密,具备实现成果产业化的条件。参与单位一般应涵盖产、学、研领域,申报单位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或进行国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3)申报单位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创新人才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团队带头人应是在我区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研发能力和工作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指导、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5)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一般不少于10人,其中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职责分工,合作氛围好。团队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要占30%以上,至少10%的人员有国外留学或访学经历,至少20%的人员要来自企业。

(二)“草原英才”申报条件

2013 年度“草原英才”从自治区十大“百人计划”的各类人才中遴选。各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承担的“百人计划”进一步细化,将其覆盖范围全面拓展至本行业各个领域,把各行各业的人才全部纳入申报范围,在各行各业领军人才中选拔“草原英才”。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 (厅发〔201164号)。

二、申报程序

1、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团队和高层次人才,按照“填写说明”的相关要求填写申报书。创新人才团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产业创新人才团队申报书》(附件1)和《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汇总表》(附件2),高层次人才填写《“草原英才”工程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附件3)。

220102012年已入选的团队、基地和“草原英才”不再申报。

3、符合条件的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和个人提出申请,自愿申报。于916日前将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和电子文档送人事处师资科。学校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团队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联系电话:04716653056

联系人:吴星南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139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产业创新人才团队申报书.doc

附件2: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汇总表.xls

附件3:“草原英才”工程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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