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工作,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内医校发[2016]44号),决定开展外聘兼职教师遴选聘用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严格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聘用条件和聘用范围推荐申报,把对推荐人选的质量要求放在首位,切实保证遴选的外聘教师符合我校教学、科研、学位及学科建设要求。
(二)把被学校遴选为外聘兼职教师作为开展教学工作和指导学生进行科研、医疗、技能培训及学科建设等工作的必备条件,及参加内蒙古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请有聘用计划的单位(部门)按照本通知和《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内医校发[2016]44号),按照拟聘岗位的聘用要求抓紧开展遴选工作。务于6月24日前将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兼职教师花名册》和《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协议》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6月15日
下载:
一、内蒙古医科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doc
二、相关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