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105号)文件,其中,资助范围和条件、资助类别及额度、经费划拨及使用管理完全按照人社厅文件执行,现对其他相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选拔数量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只推荐创新项目启动类1项和小额类4项。各单位各类项目最多只能推荐1项。学校将根据申报项目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留学回区人员创新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见附表2)一式三份;《内蒙古医科大学个人业绩一览表》(附件3)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
2、申报人需经过所在单位推荐且推荐单位须审核材料真实性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各部门请于2021年6月24日前将有关材料送人事处专业技术科。
4、受助者在三个年度内不允许再次申报。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