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全区教育系统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的工作提醒函》(內教疫防[2021]10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召开的全区高校秋季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及《内蒙古医科大学暑期假期及2021年秋季开学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内医党政办发[2021]24号)要求,为落实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报告员通过“钉钉”APP严格执行 “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因病缺勤追查和登记等防控制度,精准掌握教职工健康状况,特别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呼人员的管控和“点对点、人盯人”做好防控工作。
二、各单位、各部门引导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工尽快完成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继续执行疫苗接种周报制度。
三、各单位、各部门持续做好每日教职工健康监测工作,建立教职工健康台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要求教职工按照开学时间提前规划行程,做到开学前14天居家观察,身体健康,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并持有“健康码”绿码。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求教职工非必要不流动、不聚集,不参加大型活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有7月10日以来从南京禄口机场和其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区的教职工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学校和所在社区进行报备,并做好自我健康检测。
五、根据学校安排部署,承担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的教师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到开课前连续居家14天,与出示的“通信行程卡”结果一致。
六、各单位、各部门每日了解教职工轨迹动向及健康情况,认真填写《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轨迹动向表》《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健康筛查台账》,并于8月6日17点前将电子版报教职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如教职工轨迹动向及健康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更新《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轨迹动向表》《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健康筛查台账》,电子版报教职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邮箱:123768719@qq.com)
联系人:张虎(电话:13604719464)
教职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1年8月4日
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轨迹动向表》
附件2:《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健康筛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