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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新闻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提高人才引进质量,现就申报2022年度人才引进、公开招聘需求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制定

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校内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内医校发〔2014〕95号)核定的编制数内,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及当年教职工退休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人才需求计划。

二、计划申报类别

各单位(部门)根据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按以下类别进行申报:

(一)教学单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

1.按照学校“第十次党代会”有关精神,拟自2022年开始实施“百名博士引育计划”,各教学单位(部门)“十四五”期间主要以学科建设所需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为主。有以下情况,可突破核定编制限制申请需求计划:

(1)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承担一流专业、一流学科建设任务的学院,博士学位授予学院和拟申请新一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的学院。

2.近三年因高学历要求使得引进、招聘受限的急需紧缺岗位,可将学历放宽为硕士研究生。

3.管理岗原则上不允许申报需求计划。

(二)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及含管理职能的教辅及教学单位的管理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含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院等):

1.管理岗原则上不允许申报需求计划。

2.2021年、2022年存在有退休人员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可在退休数范围内进行申报,主要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

三)辅导员岗:由各学院将用人计划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统一审核汇总后报送人事处,主要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

(四)教辅机构的其他专业技术岗:在核定编制数内进行申报,主要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

(五)三所附属医院根据医院实际制定需求计划。博士计划比例原则上不少于总数30%,本科计划要严格把控。

三、相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根据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二)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没有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

(三)专业名称要准确、规范。须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规范填写。

(四)《需求报告》及《需求计划表》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工作会议研究确定,纸质版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备案,并通过智慧医大报送电子版。

(五)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2日

联系人:吴波    付 炜      联系电话:0471-6653047

此通知

附:《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年人才需求信息表》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1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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