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内医党报[2020]22号),学校定于2020年10月26日开始组织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2020年10月26日—11月6日
二、考察范围:体检合格人员
三、考察要求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部门)成立3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及专业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工作(学习)经历、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2.各单位、部门于2020年11月9日17时前将考察报告及个人考察表送人事处。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