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内蒙古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简章》和《内蒙古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学校定于2020年12月22日开始组织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月5日
二、考察要求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部门)成立3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及专业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工作(学习)经历、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2、各单位、部门于2021年1月6日17时前将考察报告及个人考察表送人事处。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