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20]105号),现就申报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需求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申报
获批经费在3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和自治区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可申报科研助理需求计划。填写《内蒙古医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科研助理需求信息表》(见附件)。请于7月16日(17:00时)前将纸制版(单位、部门领导签字)送人事处,并通过智慧医大报送电子版。
二、有关要求
1、用人单位要根据项目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2、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含2022年应聘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3、专业设置须与项目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没有专业要求的,可设置为专业不限。
4、专业名称要准确、规范。在专业设置上,要严格按照专业目录确定的学科门类或专业名称进行填报,并准确标注专业代码(见附件)。
三、组织程序
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公开招聘工作组。用人单位和项目组共同协商制定具体招聘方案报人事处审批后,自行组织。
四、待遇
所有岗位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参照学校合同制用工最低标准1760元发放(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其中学校承担880元,项目组结合实际支付不低于880元发放。不享受学校发放的教职工交通误餐补贴。
联系人:吴波 付炜 联系电话:0471-6653047
此通知
附:《内蒙古医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科研助理需求信息表》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