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致力于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速推进学校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汇聚一批有创新智慧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兼顾编制岗位的总体要求,现将2025年学校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制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蒙古医科大学“至臻”人才计划(2025年修订)》《内蒙古医科大学校内人员编制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学科发展、专业设置及人才梯队建设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本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
二、计划申报类别
各学院根据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只引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任教师。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学科发展、专业设置及人才梯队建设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研究,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二)专业设置须与岗位需要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没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
(三)专业名称要准确、规范。各学院在填报《2025年内蒙古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需求表》时,在专业设置上,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9月)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的学科名称进行填报。
(四)各学院须在2025年4月22日12:00前将《2025年内蒙古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需求表》电子版发送智慧医大,纸质版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人事处人事科备案(精诚楼315)。
此通知
(联系人:付炜、张越,联系电话:0471-6653056)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