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好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现就2024年教职工延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延聘工作
1.教职工延聘工作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教职工退休和延长退休年龄及返聘工作》(内医校发〔2020〕31号)实施。
2.此次延聘工作对象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退休或延退期满人员。
3.申请延聘人员需填写《内蒙古医科大学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4.对拟延聘人员,各聘用单位(部门)需明确延退期间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要求
申请延聘的人员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部门)会议研究同意,将符合延聘条件的佐证材料,报相关职能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审签后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17:00前送学校人事处人事科,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immursc@immu.edu.cn。
联系人:史晓燕;联系电话:0471-6653056
此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