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新闻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内医党发〔2015〕40号)、《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内医党发〔2015〕41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岗位聘用工作在内蒙古医科大学党委及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单位成立本单位(部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部门)岗位聘用工作。

二、聘用范围

学校本部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合同制同工同酬

三、聘用岗位

以《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内医党发〔2015〕40号)为依据,各单位在岗位空余数额内组织开展岗位聘用工作。

四、聘用条件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内医党发〔2015〕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双重考察,注重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的综合评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聘用条件。

五、聘用期限

本次聘期限为1年,从2023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六、聘用要求

(一)岗位晋升

各级各类岗位原则上要逐级聘用,不得越级晋升。对于业绩突出、岗位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越级聘用,越级聘用要从严控制。对于跨专业技术岗位层级聘用的人员,只可以聘用至高一层级内最低等级岗位。

教职工在现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满2年,且聘期考核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若所在单位高一层级岗位有空余且满足新岗位聘用条件,可提出岗位晋升申请。

(二)业绩成果时间界定

本次岗位聘用,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获得时间界定范围为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三)资历资格时间界定

取得资格年限

取得资格对应时间范围

年限<3年

20201月1日至今

3年≤年限<6年

20171月1日—201912月31日

6年≤年限<9年

20141月1日—201612月31日

年限≥9年

201312月31日之前

(四)思想政治研究系列(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具体负责。

(五)思想政治研究系列(不含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工作,由宣传部(新闻中心)具体负责。

(六)合同制同工同酬人员,其中学校信息化建设专员岗位聘用工作由网络中心具体负责;各学院综合办公室教科研办专员岗位聘用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占各学院编制。

七、聘用程序

(一)组织申报。教职工根据本单位空岗情况及聘用条件提出岗位聘用申请,并将《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聘用个人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

(二)审核推荐。各单位根据聘用细则进行审核,确定各级各类岗位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岗位聘用结果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审定。学校各类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

(四)校内公示。对学校党委审定的拟聘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报批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聘人员材料报送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备案。

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聘用条件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择优聘用;对于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职工,可降低其聘用岗位等级。

(二)2023年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聘用人员,不占本单位当年岗位职数,须符合拟聘岗位的聘用条件。

(三)满足专业技术各层级内最低等级岗位聘用条件人数超出岗位设置数的单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内聘。待学校重新核定各单位编制、岗位数量,制定新一轮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后,将严格按各单位岗位设置数量和聘用条件进行聘用。

(四)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交流调动引进到学校工作的,在首个聘用周期内,对业绩成果的署名单位不作硬性要求。

(五)各单位将《岗位聘用报告(含聘用情况及公示时间、公示结果等相关情况)》《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2023年拟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综合简介表》(ppt)和拟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相关佐证材料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岗位聘用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必要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七)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内医党发〔2015〕41号)规定执行,与此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此通知为准。

(八)各单位指定专人将聘用材料提交人事处,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26日。

联系人:吴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0471-6653047

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聘用个人申请表》

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

4.《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

5.《内蒙古医科大学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

6.《2023年拟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综合简介表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3年9月13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