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自治区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对申报人条件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报告并签字盖章。
2.《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及《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及专业学位申报表》不加盖任何公章。
3.各单位、部门可推荐指导老师1名、继承人不限名额,申报材料请于11月12日(星期五)17点前送人事处317室。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王海生
联系电话:0471-6653065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