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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7年工作目标并进行汇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4新闻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展2017年工作目标制定及汇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制定原则

工作目标要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内医党发〔2015〕12号)相关规定,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

二、组织领导

(一)目标制定工作在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根据工作需要成立7个目标管理工作组。

1、党群工作组 组长:巴音朝鲁

2、教学工作组 组长:李存保

3、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组 组长:贾永峰

4、学位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工作组 组长:张振涛

5、人事管理工作组 组长:任孝东

6、财务管理工作组 组长:刘小红

7、医院管理工作组 组长:何鹏

(三)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成立本单位、部门目标管理工作小组。

三、订立目标

(一)各教学单位及直属附属医院工作目标要与相应目标管理工作组相互协商确定,所有目标须相应目标管理工作组审核签字后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群行政部门及非教学单位工作目标要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单位、部门及各目标管理工作组主要负责人将2017年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目标提请领导小组审议。

(三)根据领导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各单位、部门及各目标管理工作组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形成本单位2017年工作目标。

四、工作目标汇报

(一)2017年工作目标由各单位、部门及各目标管理工作组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PPT汇报时间5分钟。

(二)汇报内容为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各目标管理工作组同时汇报为相关单位制定的工作目标。

(三)汇报时间2017年3月2日(星期四),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五、其他事宜

(一)2017年3月9日前,请各单位将修改完善后的工作目标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内医党发〔2015〕12号)执行。

联 系 人:张 伟

联系电话:0471—6653733

此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17年2月24日


附件:

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工作目标汇报时间安排

 

时间

汇报单位

备注

2017年3月2日
(星期四)
上午9:00

组织部

党群工作组

宣传部

纪检监察审计处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统战部

教育工会

团委

学生工作处

招生就业处

人事处

人事管理工作组

财务处

财务管理工作组

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实践教学部

国际教育学院

图书馆

网络信息中心

继续教育学院

1、各单位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2、地点:金山校区行政楼E楼四楼会议室;
3、各单位请于8:50前拷贝PPT;
4、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全程参会。

2017年3月2日
(星期四)
下午14:00

党政办公室

医院管理工作组

教务处

教学工作组

科技处/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

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组

研究生学院

学位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工作组

附属医院

第二附属医院

附属人民医院

基础医学院

药学院

中医学院

蒙医药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口腔医学院

卫生管理学院

护理学院

计算机信息学院

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教学部

蒙医药研究院

实验动物中心

1、各单位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2、地点:金山校区行政楼E楼四楼会议室;
3、各单位请于13:50前拷贝PPT;
4、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全程参会。

注: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会提前通知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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