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及业绩津贴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人事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等相关事宜。
二、学校将于近日将业绩津贴划拨至各单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2020年度校本部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内医党发〔2020〕73号)、《内蒙古医科大学校本部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内医党发〔2020〕43)及“本单位绩效考核细则”开展教职工绩效考核及业绩津贴核算工作。
三、各单位要将学校核拨的业绩津贴合理、合规、全额发放,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或挪作他用。
四、教职工业绩津贴发放明细要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相关材料。
五、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22日前将《内蒙古医科大学校本部教职工2020年度年终业绩津贴汇总表》(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和本单位绩效考核情况报告送人事处。
联系人:张伟(13847135529) 王邑濡(15804718806)
此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