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通知》(内人社发[2011]245号)精神,2012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将继续通过网络开展继续教育公共课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2012年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14个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学习并通过考试。
(二)网络选修课可以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需求自愿选择,学时数计入学员继续教育公共课总学时内。
三、培训事项和学习登记
(一)培训时间:2011年11月1日—2012年3月1日;逾期将关网。
(二)培训网站:内蒙古人事人才培训网(nmg.chinahrt.com)。
(三)培训费用:在内蒙古人事人才培训网上缴费,必修课每人55元。缴费咨询电话:0471—6944936
(四)学习登记:我校负责为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办理继续教育审验工作,为保证工作进度,各单位、部门要及时通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于2012年3月1日前登录内蒙古人事人才培训网,完成网上学习并考试,通过后下载打印培训档案,将培训档案粘贴在本人继续教育证书2012年登记页上,统一交人事处审验。
四、其它事项
(一)凡在2012年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近三年完成规定内容的学习,且总学时需达到120学时;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近三年完成规定内容的学习,且总学时需达到96学时。
(二)男满55周岁(1956年出生),女满50周岁(1961年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1961年出生),女满45周岁(1966年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时,只要求完成近一年的学习,学时数达到规定学时的1/3即可。
(三)各单位(部门)务必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统一用Excel格式,A4纸打印,加盖各单位公章)一式二份送学校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及继续教育证书,进行审验备案。
(四)未完成2011年继续教育公共课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内蒙古人事人才培训网上继续学习。修完所学课程(《低碳经济学》)并且必修课考试通过后,将下载打印的2011年培训档案于2012年3月15日前交人事处。
(五)网络技术服务免费电话:4000-666-099。相关学习流程、管理办法公布在内蒙古人事人才培训网主页上。
(六)各单位(部门)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保证我校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