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335号)精神,2013年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通过网络开展继续教育公共课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2013年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合作能力与创新团队建设读本》,15个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学习并通过考试。
(二)网络选修课可以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需求自愿选择,学时数计入继续教育公共课总学时内。
三、培训事项
(一)培训时间:
2012
年11月1日
—
2013年
3月
1日
。
(二)培训网站: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nmg.
chinahrt.com)。
(三)培训费用:在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网上缴费,必修课每人55元。
(四)学习登记:学校负责为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办理继续教育审验工作,为保证工作进度,各单位、部门要及时通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务于
2013年
3月
1日
前登录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完成网上学习并考试,通过后下载打印培训档案,将培训档案粘贴在本人继续教育证书2013年登记页上。
(五)继教审验:各单位、部门要于
2013年
3月
20日
前将本单位、本部门参加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交人事处审验。
四、相关事宜
(一)凡在2013年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近三年完成规定内容的学习,总学时达到120学时;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近三年完成规定内容的学习,且总学时达到96学时。
(二)男满55周岁(1957年出生),女满50周岁(1962年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1962年出生),女满45周岁(1967年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时,只要求完成近一年的学习,学时数达到规定学时的1/3即可。
(三)各单位、部门务于
2013年
3月
20日
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一式二份报送人事处(统一用Excel格式,A4纸打印,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未完成2012年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可以在网上继续学习。
(五)网络技术服务免费电话:4000-666-099。相关通知内容、学习流程、管理办法公布在内蒙古人事人才培训网主页上。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保证学校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