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内蒙古医科大学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已经2013年5月22日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方案中工作目标制定办法制定2013年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5月29日前,各单位、部门将工作目标报送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其中,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目标模板登陆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网页查询。
二、2013年5月30日—6月3日,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教务处、科技处等相关职能处室讨论研究各单位、部门工作目标,并与各单位、部门进行沟通,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目标。
三、2013年6月4日—5日,各单位、部门工作目标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2013年6月6日—7日,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审定各单位、部门工作目标,要求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汇报时间限定为10分钟。
五、2013年6月10日,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0471-6653080 13847135529
此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内蒙古医科大学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doc
附件二:内蒙古医科大学XXXXXXX2013年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