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外函[2013]24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接到通知后抓紧部署申报工作,具体查询网址为http://101.7.0.9:8080/pub/nmgjyt/zwgk/xxgk_zfxxgk/201311/t20131108_10944.html。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成功者,需现场确认,请申报人员将下列材料准备好后,送人事处师资科(E座314室)。
材料组成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第一部分 |
申请表及应附材料 |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
一式四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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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推荐意见表》 |
单位意见必须有份手写的 |
第二部分 |
证明材料 |
3、申请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四份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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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非最高不用 |
5、获奖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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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及导师简介 |
若无offer则不需要 |
7、外语水平证明 |
外语专业毕业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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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以内wsk考试成绩单 |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 |
两年以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
参加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 |
8、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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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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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咨询电话6653056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