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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2新闻来源: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4]8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2、具有高级职称。

3、推荐人选必须从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在职人员中选拔,并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牧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并做出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选拔推荐程序及工作安排

1、由基层单位逐级推荐。被推荐人员须登陆东方智辰主页(www.zhichen.com.cn)右上角“下载中心”,并点击界面左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入,选择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进行填报,生成《专家情况登记表》,打印一式三份,并附有关获奖证书、经济效益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推荐单位在复印材料上加盖部门公章,于2014418日前将所有推荐材料及电子版报学校人事处。

2、为保证选拔推荐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增加透明度,确保上报人选的质量,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汇总、审核、公示后上报自治区人社厅。

此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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