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在职教师进修访学管理办法》(内医校发[2014]104号),现就为了做好2015年度教师进修计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教师队伍结构及本单位人才队伍规划,在合理安排教师教学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结合教师个人进修申请,提出2015年度进修计划(原则上年度进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应超过本教学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
二、编制进修计划的程序是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正式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认真填写好《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师进修年度计划表》(附件1)和《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师进修计划汇总表》(附件2)。送学校人事处审批。计划一经批准,无特殊原因不宜变动。
三、请各单位于2014年12月12日前将2015年《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师进修年度计划表》和《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师进修计划汇总表》送人事处,经人事汇总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计划批准后,申请人出行前再填写《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师进修申请表》,由人事处根据相关文件组织实施。
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师进修年度计划表、汇总表.doc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