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外函[2014]38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接到通知后抓紧部署申报工作。
一、今年各项目申请受理时间具体如下: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5年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15年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2015年3月20日-4月5日,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5年12月1日-1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5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5年9月20日-9月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2015年4月6日-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5年9月20日-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6、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015年4月6日-20日,8月公布录取结果。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训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
8、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9、艺术类人才培训特别项目:2015年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特别注意:全额资助留学项目申请人员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全额资助项目公派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未办理派出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需5年后重新申请。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成功者,需现场确认,请申报人员将下列材料准备好后,送人事处师资科(E座314室)
材料组成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第一部分 |
申请表及应附材料 |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
一式四份 (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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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推荐意见表》 |
单位意见必须有份手写的 |
第二部分 |
证明材料 |
3、申请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
四份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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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非最高不用 |
5、获奖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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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及导师简介 |
若无offer则不需要 |
7、 外语 水平 证明 |
外语专业毕业学历、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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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以内wsk考试成绩单 |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 |
两年以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
参加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 |
8、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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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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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专业技术科;咨询电话6653056
附件:以下附件请到人事工作QQ群共享下载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外函[2014]389号)
2、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秘出〔2014〕3062号)
3、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4]5072号)
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秘出〔2014〕3068号)
5、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6、2015年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西部项目科研团队情况表
7、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有关要求
8、内蒙古教育系统第12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培训班安排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