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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6新闻来源: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外函[2014]38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接到通知后抓紧部署申报工作。

一、今年各项目申请受理时间具体如下: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5年1月5日-1月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15年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2015年3月20日-4月5日,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5年12月1日-1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5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5年9月20日-9月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2015年4月6日-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5年9月20日-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6、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015年4月6日-20日,8月公布录取结果。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训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另行公布)。

8、国外合作项目将根据相应项目规定另行公布。

9、艺术类人才培训特别项目:2015年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特别注意:全额资助留学项目申请人员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全额资助项目公派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未办理派出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需5年后重新申请。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成功者,需现场确认,请申报人员将下列材料准备好后,送人事处师资科(E座314室)

材料组成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第一部分

申请表及应附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一式四份

(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意见必须有份手写的

第二部分

证明材料

3、申请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四份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非最高不用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及导师简介

若无offer则不需要

7、

外语

水平

证明

外语专业毕业学历、学位证书


两年以内wsk考试成绩单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

两年以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参加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

8、身份证复印件


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专业技术科;咨询电话6653056

附件:以下附件请到人事工作QQ群共享下载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外函[2014]389号)

2、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秘出〔2014〕3062号)

3、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4]5072号)

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秘出〔2014〕3068号)

5、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6、2015年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西部项目科研团队情况表

7、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有关要求

8、内蒙古教育系统第12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培训班安排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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