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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确定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3新闻来源: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理顺、明确和规范各单位工作职责,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以清晰准确、言简意赅、简明扼要为原则,要明确职能定位、体现工作范畴。

二、各项工作职责按工作类别进行排序,避免出现重复性表述。

三、各项工作职责的层次、粗细尽可能保持一致,数量一般控制在15条之内。

四、学校将对工作职责交叉、工作范畴不明确等情况进一步明确。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送人事处,人事处整理汇总后提请学校党委会审定下发。

 

报送时间:2015331日前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0471-6653080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5323

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单位(部门)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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