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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9新闻来源: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内人社发【201615号)、《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定于2016822日开始组织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察时间:2016822日—99

二、考察范围:体检合格人员

三、考察要求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部门)成立3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及专业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学习)经历、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自治区招聘公告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2、各单位、部门于2016912日前将考察报告及个人考察表送人事处。

 

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2016年).xls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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