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8年工作目标制定及汇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制定依据
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内医党发〔2015〕12号)相关规定,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目标制定工作在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根据工作需要,成立7个目标管理工作组:
1、党群工作组 组长:巴音朝鲁
2、教学工作组 组长:李存保
3、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组 组长:贾永峰
4、学位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工作组 组长:张振涛
5、人事管理工作组 组长:任孝东
6、财务管理工作组 组长:刘小红
7、医院管理工作组 组长:何鹏
(三)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成立本单位、部门目标管理工作小组。
三、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及直属附属医院工作目标要与相应目标管理工作组相互协商确定,所列目标要经相应目标管理工作组审核;党群行政部门及非教学单位工作目标要经分管校领导审核。
(二)各单位及各目标管理工作组负责人以PPT形式向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2018年重点和专项工作目标,时长控制在5分钟内。
(三)各单位根据领导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形成本单位2018年工作目标。
四、其他事宜
(一)2018年1月9日—10日进行目标汇报,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2018年1月10日,各单位将修改完善后的工作目标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三)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内医党发〔2015〕12号)执行。
联 系 人:张 伟
联系电话:0471—6653733
此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内蒙古医科大学2018年工作目标汇报时间安排
时间 |
单位 |
相关要求 |
2018年1月9日 (星期二) 上午9:00 |
党政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教务处 科技处 研究生学院 人事处 财务处 附属医院 第二附属医院 附属人民医院 |
1、各单位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2、地点:金山校区精诚楼四楼会议室; 3、各单位要于上午8:50前、下午14:20前拷贝PPT; 4、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全程参会。 |
2018年1月9日 (星期二) 下午14:30 |
基础医学院 药学院 中医学院 蒙医药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口腔医学院 卫生管理学院 护理学院 计算机信息学院 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教学部 蒙医药研究院 实验动物中心 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 |
时间 |
单位 |
相关要求 |
2018年1月10日 (星期三) 上午9:00 |
纪检监察审计处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统战部 教育工会 团委 学生工作处 招生就业处 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实践教学部 国际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图书馆 网络信息中心 |
1、各单位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2、地点:金山校区精诚楼四楼会议室; 3、各单位要于上午8:50前拷贝PPT; 4、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全程参会。 |
注: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