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29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求各学院根据本单位2019年度教师培养计划,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推荐符合选拨要求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赴区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国内一流企事业单位进行培养学习。
二、学校作为自治区直属高校,教职工只可申报区外培养项目,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少数民族,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申请人填写《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2019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学员汇总表》一份(附件3),连同电子表格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于 2019年3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送人事处,学校审核批准后上报自治区人社厅。
联 系 人:吴星南 丁凡平
联系电话:0471-6653056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