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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第十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5新闻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十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rcgz.nmgdj.gov.cn/gzdt/xwzx/201907/t20190701_126071.html),新一轮“草原英才”评审工作已启动,分别为常规评审和滚动支持2个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项目注意事项

(一)产业创新人才团队申报条件中要求:

1.团队带头人应是在我区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研发能力和工作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一般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职责分工,合作氛围好。团队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0%,具有留学或访问经历的人员不少于10%,来自企业的人员不少于20%

(二)“草原英才”个人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厅发〔201164号)。

(三)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时递交的方式进行。

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和个人,登录“内蒙古人才工作网”,点击右上角《“草原英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报。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审核推荐名单单位审定并进行公示后,将《申报推荐报告》、公示材料和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胶印装订)、汇总表(一式三份)等一并送人事处审核。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721日;各单位请于726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人事处。

(四)已入选“草原英才”工程的团队和“草原英才”个人不参与同类型申报。

二、滚动支持注意事项

(一)已入选前八批“草原英才”工程的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及“草原英才”个人,后续又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可申报滚动支持;已获得过滚动支持的“草原英才”工程入选团队、基地,必须在获得过滚动支持两年后,再次取得突破性新成果方可参与此次申报。

(二)申报滚动支持的团队、基地和个人须在“内蒙古高端人才全成长周期信息服务平台(普通用户)”(网址:hppt://rcnmg.nmgdj.gov.cn)上完善相关信息,并在该平台打印信息完整的证明页,申报附件材料中需附此证明页。

(三)专家评审。进入推荐范围的团队、基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专家,采取PPT现场答辩形式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各单位请于726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人事处。

三、其他要求注意事项

(一)学校用户注册时填写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46002960-5

(二)申报材料呈“回退”状态时,请查询“申报单位意见”一栏,并按意见及时修订,重新提交。

(三)各附属医院要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指标设置内组织申报、评选推荐。

(四)申报相关材料及网上申报手册等可登录北疆先锋网“人才工作”专栏或内蒙古人才工作网(http://rcgz.nmgdj.gov.cn/)下载。(软件使用及技术支持请与内蒙古灵奕集团联系,联系电话:0471-69284862831035)

(五)联 系 人:丁凡平 联系电话:6653080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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