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全区技能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130号)要求,现开展全校技能人才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一)2010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基础信息。
(二)2010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基础信息,包括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和初级工(五级)。
二、基础信息采集项目
基础信息采集项目为姓名、身份证号、职业(工种)名称、鉴定级别、性别、出生日期、文化程度、理论成绩、实操成绩、综合成绩、评定成绩、证书编号、颁证日期、鉴定机构名称、工作单位、学历、政治面貌、民族、参加工作日期(见附件)。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是自治区技能人才数据库建设的基础环节,有效数据将录入数据库并上传至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以实现技能人才数据公开查询,同时入库数据将作为落实全区技能人才政策的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采集、审核、上报工作,确保技能人才信息完整准确。
(二)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26日前将《内蒙古医科大学技能人才数据统计表》(附件)纸质版、电子版送人事处。
联系人:王邑濡
联系电话:0471-6653733
邮箱:635060909@qq.com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