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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9新闻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8号)要求,现拟开展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自下而上、逐级推选。同时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优中选优,真正把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的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报,并务请于522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2份(附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按通知要求报送人事处。

各单位推荐名额不得超过1人。

推荐材料:

1.推选工作情况报告1份。

2.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

3.候选人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4.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3)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联 系 人:吴星南

联系电话:0471-6653056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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