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医人发[2021]4号
关于公布内蒙古医科大学2020年“致远”人才计划评审结果和专项资金使用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致远”人才计划》(内医党发[2020]52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了2020年度“致远”人才项目评审工作。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最终评选出“治学”人才47人;“善学”人才51人;“笃学”人才17人。现将评审结果和专项资金使用安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致远”人才计划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到入选对象,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致远”人才计划》(内医党发[2020]52号)及党委会审定,落实好培养支持措施;同时为做好“致远”人才信息化管理,提高对人才服务的精准度,请同时通知入选的对象于2021年5月8日前登录财务处云杰系统(http://192.168.2.5:62800),创建项目并申报预算,并将纸质版预算交到人事处专技科备案。
二、“致远”人才计划入选的团队和个人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等,详情参照《内蒙古医科大学人才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内医校发[2021]15号)执行。入选对象及其所在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审批、使用经费,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科学合理。
三、为加强入选对象的评价管理,请入选对象签订任务目标不低于申报协议书的《内蒙古医科大学“致远”人才计划任务书》,并积极配合计划培养期内的评估检查。
联系人:丁凡平、吴慧敏
联系电话:6653080、6653076
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致远”人才计划入选名单
2.内蒙古医科大学致远人才计划任务书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4月28日